第三章 至圣之血

发生了什么,除了蛮古魔君之外,或许再也无人知晓。

真相究竟是什么,各种猜测,可谓千奇百怪。

但萧宇凡却连听一听这些风传的兴致都没有。

因为事发当时,他目睹了一切。

萧宇凡所见,是尊手托一方金色大印的至圣邪灵隔空出手,将那蛮古魔君打场重伤的。

仅仅只是隔开百丈开外的一指,就险些将蛮古魔君轰杀,简直恐怖到了极点。

这一滴淡金色泽的血珠,即是萧宇凡在目睹惊悚一幕后的意外收获。

那蛮古魔君已是化神中期修为,虽说远不是至圣邪灵对手,但那恐怖一指袭临时,他爆发了最强战力,作出了反扑。

蛮古魔君赖以成名的金品法宝“荒神枪”被那一指点成碎渣,却也将至圣邪灵的指尖刺破了些许。

滴血落地,方圆百里,尽成猩红。

说起来,萧宇凡实在是运气,若非那至圣邪灵以秒杀之势将那蛮古魔君杀败,以蛮古魔君的神识,凭着“匿影符”藏身的萧宇凡绝对会被其发现并干掉。

而至圣邪灵却因已无神识,根本无从发现眼皮子底下一个于他而言,连蝼蚁都称不上的存在。

蛮古魔君重伤遁走了,至圣邪灵也消失不见,但萧宇凡却硬是在那趴了整整三天三夜,方才解除了“匿影符”的效果。

不是他胆小,而是这么些年在魔界最底层的磨砺,让他知道,谨慎永远是保命的不二良方。

此刻,他从玉瓶中倒出的那滴淡金色血珠,即是他这个唯一目睹真相者的收获。

一滴至圣邪灵的鲜血。

这三年来,萧宇凡也曾经数次想要将此物出售,用以换取自身修炼所需。

但在多方打听之下,萧宇凡最终彻底放弃了这个念头。

因为从古至今,就没有听说过邪灵仍有血肉存身的。

这也就意味着,至圣邪灵的血,理应是不可能存在的。

一个不应存在的东西,如何去售卖,会有人要吗?

除此之外,更别提萧宇凡这点微末修为,随时会因怀璧其罪,而被人干掉的巨大风险。

在烈血荒原中的八年,从小童长成少年,在某些方面,萧宇凡的成长是惊人的,谨慎与观察,是他至今仍活着两大依仗。

正因此,萧宇凡掌握了一些寻常淘荒者所不具备的情报资源,譬如邪灵的“习性”。

这类原本不该存于世的凶灵,虽说只知杀戮且无自我意识,但它们在同类遭遇时,却绝不会打起来。

一番推敲后,萧宇凡几乎可以断定,这些邪灵之间有着极为森严的等级制度。

低阶邪灵遇上高阶邪灵,不但会刻意避让,更会表现出极为恭顺的姿态。

此刻已陷必死之局,以至圣邪灵之血逼退眼前这头飞天青灵,成了萧宇凡最后一搏的手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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