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几位莫要冲动,你们认错人了!”孙无忧苦基叫屈道。
“认错人?你妈妈认错你,我也不会认错你。你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,下来和我们一起去衙门!”
孙无忧一众奈何自己不得,于是索性坐下身来,略带挑衅的口吻说道:“那,你们上来捉我回去吧!”
说话那人心生怒意,当即对身后的两人道:“还傻愣在这里做什么,找个梯子爬上去,把人给我拉下来!”
“是是!”
说罢,其中两人转身去外面寻找竹梯准备爬墙,墙上的孙无忧当即道:“你们慢慢找,我已经告诉过你们了,我不是杀人凶手。不过不要紧,等我寻到真凶将他带来,你们就知道我说的没错了。好了,不和你们闲聊了,我还有事,先走一步!”
孙无忧挥了挥手,就地一滚,旋即落入到另一边的院落之中。墙外一众见状急得直跳脚,却是依然毫无办法。
“快去追啊!把门堵住,我看这次他往哪里逃!”
从墙上跃下来的孙无忧,拍打了一下身上的灰土,私自朝前方走去。刚抬起头来,两名家仆打扮的年轻人迎面走来,态度恶劣道:“哪来的飞贼,居然胆敢光天化日之下闯人宅院,给我站住!”
一波未平,一波又起。孙无忧见眼下自己的事,三言两语说不清楚,也就没有继续费口舌,直接一猫腰,快步从二人的阻拦之下钻了出去。回头看看来时的路,见无人继续追来,孙无忧这才暗松口气,一边苦笑,一边从门内走了出来。
“既然有人遇害了,那事发地点在哪里。不行,我用这副样子示人,实在太过招摇,搞不好就要被扭送到官府当中。嗯,还是先乔装改扮一下为妙。”
想定办法之后,孙无忧去到布匹店中,带了二尺粗布,围在脖颈与头顶之上,以来掩盖自己的本来面目。低头见自己的身着有些过于扎眼,于是又到衣服店里找了一身普通人家的葛衣短裤,蹬了一双破布鞋,就从店里大摇大摆地走了出来。
如今这个天气,头上包着这么厚重的粗布,看上去确实有些与众不同,但好在没人再继续注意他的长相,所以也就没人放在心上。兜兜转转,孙无忧只觉得口干舌燥,索性便找了张路边的桌子坐了下来。见迟迟没有伙计前来搭话,便直接高声道:“喂,有人没有?”
此时,一个路过的行人,看了孙无忧一眼,就仿佛望见了小丑一样,噗哧一声笑了出来。
孙无忧心道古怪,当即站起身来,拦在其身前,并道:“在下刚刚有什么做得不对的地方,竟惹你这般讥笑,还望告知。”
“没什么,我只是觉得好笑而已。你是刚来这里的吧,看来还不知道这里发生了什么。前几天,这个酒摊发生了命案,里面的老板伙计都被奸人杀死了,居然连身上的皮肉都被割了去,到现在还没有找到剩下的遗体。你在这是就是叫破喉咙,也不会有人回应你的,还是尽快换一家吧!”
孙无忧点头以示歉意之后,旋即转身看向身后的酒摊,自言自语道:“找来找去,没想到你在这里。嗯,先进去看看再说。”
见周围行人渐少之后,孙无忧来到门口处,轻轻朝里面送了一股暗劲,将上方的铜锁悄悄震碎,紧接着弯腰没入,转身将门重新合上,并将拴木搭好。才了直起腰来,一股浓烈的血腥气当即扑面而来,如之前那人所说的一样,这里之前确实发生了一场血案,而且现场状况极为惨烈,随处都能看到喷溅出来的血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