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对这郑林氏的印象还不错。昨天她在小溪边洗衣服被嘲讽的时候,是郑林氏帮她说话的;今早被朱氏和梁二娘说败家的时候,也是她相公帮她说话,夫妻俩对她都算是有恩,她已经打算跟这郑林氏交好了。在村子里生活,没个朋友也不好。
“梁三婶子你真是谦虚了,在咱这村子里除了你还有哪个妇人懂得这些东西的。对了你到这林子来做什么?”
“我来采些草药的,我爹他腿脚不利索,到了冬天腿就会发疼,县城里的药贵,我来采些,顺便再看看能不能找些别的药去卖。”沈映月也没打算瞒着郑林氏。
照理说卖草药是条致富的途径,她理应当藏着掖着不让人知道才是,省得被人抢了去做。
可她想了想,若她真的在县城里卖药赚了钱,消息肯定也会传回村子里来,她干脆就不瞒着郑林氏了。
再说,就算别人知道草药可以卖钱,也未必能跟她一样懂得这般多,她脑袋里的中草药知识可是累积了二十几年的,哪能那么轻易地就被超过?如若这村子里的人识得草药,也不至于到现在都没人知道采药去卖了。
郑林氏听说她要去采药卖,两眼瞪得微微有些大。
“你还说你只是略通皮毛呢,都知道识药采药了,哪儿能是略通皮毛呢。要我说梁家娶了你这媳妇也是值了,梁二伯那腿病常年不愈,有你这儿媳妇在他以后肯定也会好过些。”